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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线路在不同危险环境中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5-03-24

防爆电气线路

在不同危险环境中的

注意事项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安装位置、敷设方式、导体材料、连接方法等均应根据环境的危险等级进行。

气体爆炸危险性环境的电气线路

01

位置的选择

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当考虑敷设电气线路。例如,当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高处敷设,电缆则直接埋地敷设或电缆沟充砂敷设。当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敷设在低处,电缆则采取电缆沟敷设。
电气线路宜沿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的外墙敷设。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尽量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敷设。当易燃气体或蒸气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管道上方;当易燃气体或蒸气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应在管道下方。
电气线路应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污染、腐蚀及受热的地方;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10kV及其以下的架空线路不得跨越爆炸危险环境;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环境临近时,其间距不得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线路敷设方式的选择

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主要有防爆钢管配线和电缆配线,爆炸危险环境不得明敷绝缘导体。
固定敷设的电力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固定敷设的照明、通讯、信号和控制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和塑料护套电缆。非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非燃性橡胶护套电缆。煤矿井下高压电缆宜采用铠装、不滴流式电缆。
不同用途的电缆应分开敷设。钢管配线应使用专用镀锌钢管或使用处理过内壁毛刺且做过内、外壁防腐处理的水管或煤气管。
两段钢管之间、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钢管与电气设备之间应用螺纹连接,螺纹啮合不少于6扣。并应采取防松和防腐蚀措施。
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以及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应装挠性连接管。

隔离封闭

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以及保护管、电缆或钢管在穿过爆炸危险环境等级不同的区域之间的隔墙或或楼板时,使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隔离密封盒的位置应尽量靠近隔墙,墙与隔离密封盒之间不允许有管接头、接线盒或其它任何连接件。
隔离密封盒的防爆等级应与爆炸危险环境的等级相适应。隔离密封盒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在可能引起凝结水的地方,应选用排水型隔离密封盒。钢管配线的隔离密封盒应采用粉剂密封填料。
电缆配线的保护管管口与电缆之间,应使用密封胶泥进行密封。在两级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限火材料和加设防火隔墙等措施。

导线材料选择

由于铝导体的机械强度差,易于折断,需要过渡连接而加大接线盒,且连接技术难以保证,铝芯导线和铝芯电缆的安全性能较差。如有条件,爆炸危险环境内优先采用铜线。
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2区的范围内,当配电线路的导线连接以及电缆的封端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时,电力线路也采用截面积4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照明线路可采用截面积2.5mm2及其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
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1区的范围内,配电线路应选用铜芯导线或电缆。
在有剧烈振动处应选用多股铜芯软线或多股铜芯电缆。煤矿井下不得采用铝芯电力电缆。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配线一般采用交联聚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或合成橡胶绝缘的、有护套的电线或电缆。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有耐热、阻燃、耐腐蚀绝缘的电线或电缆,不宜采用油浸纸绝缘电缆。
在爆炸危险环境,低压电力、照明线路所用电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工作电压,并不得低于500V。工作零线应与相线有同样的绝缘能力,并应在同一护套内。
选用电气线路时,还应当注意到:干燥无尘的场所可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潮湿、特别潮湿或多尘的场所应采用有保护的绝缘导线〔如铅皮导线)或一般绝缘导线穿管;高温场所应采用有瓷管、石棉、瓷珠等衬热绝缘的耐热线;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的场所可采用铅皮线或耐腐蚀的穿管线。

允许载流量

为避免可能的危险温度,爆炸危险环境的允许载流量不应高于非爆炸危险环境的允许载流量。I区、2区绝缘导线截面和电电缆截面的选择,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引向低压笼型感应电动机支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

电气线路的连接

1区和2区的电气线路不允许有中间接头,但若电气线路的连接是在与该危险环境相适应的防护类型的接线盘或接头盒附近的内,则不属于此种情况。1区宜采用隔爆型接线盒,2区可采用增安型接线盒。
2区的电气线路若选用铝芯电缆或导线与铜线连接时,必须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接头。导线的连接或封端应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而不允许使用简单的机械绑扎或螺旋缠绕的连接方式。

粉尘、纤维环境的电气线路

02

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技术要求与相应等级的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技术要求基本一致。

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03

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应避开可燃物。10KV及其以下的架空线路不得跨越爆炸危险环境,邻近时其间距离不得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当绝缘导线采用针式或鼓形绝缘子敷设时,应注意远离可燃物质,不在未抹灰的木质吊顶和木质墙壁等处敷设,不在木质闷顶内以及可燃液体管线栈桥上敷设。
在火灾危险环境,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移动式电缆。在火灾危险环境内,采用裸铝、裸铜母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需拆卸检修的母线连接处,应采用熔焊或钎焊。
(2)螺栓连接(例如母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可靠,并应防止自动松脱。
(3)在21区(H-1级)和23区(H-3),母线宜装设金属网保护罩,其孔眼直径应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在22区(H-2级)应有防护外源。
(4)在露天安装时,应有防雨、雪措施。

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

防爆改造施工要求

04

01

一般要求

1、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不得低于500V,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

3、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紧固或压接、熔焊等,但不得绕接

4、爆炸危险环境除本质安全电路外,采用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铜、铝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3.1.6的规定。

5、0区:只允许敷设本质安全电缆系统,并应考虑浪涌保护和防雷措施。

6、1区和2区:可采用电缆配线系统,也可采用电线管配线系统。

02

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间不应直接连接,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2、电缆引入装置或设备进线口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装置内的弹性密封圈的一个孔,应密封一根电缆;

  2. 被密封的电缆断面,应近似圆形;

  3. 弹性密封圈及金属垫,应与电缆的外径匹配;其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允许差值为±1mm;

  4. 弹性密封圈压紧后,应能将电缆沿圆周均匀地被挤紧

3、为保证电缆或导线引入装置达到密封要求,安装完毕电缆的外护套或导线的绝缘层应在橡胶密封圈里。

4、多余的电缆或导线孔入口,应用2mm金属垫片,放在压紧螺母和橡胶密封圈之间,拧紧压紧螺母达到堵封。

5、电缆或导线引入口,不能镀锌钢管直接拧入,必须用一个连接钢管的压紧螺母,先压紧橡胶密封圈后,才可连接钢管,二个防爆电气设备用钢管连接,须增加一个活接头。

03

钢管配线

1、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2、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它油漆。

  2.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和2区时,螺纹有效啮合扣数: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3.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或2区与隔爆型设备连接时,螺纹连接处应有锁紧螺母。

  4. 外露丝扣不应过长

  5. 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连接处可不焊接金属跨接线

3、 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

  1. 电机的进线口;

  2. 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

  3. 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4、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应采用丝堵堵塞严密。当孔内垫有弹性密封圈时,则弹性密封圈的外侧应设钢质堵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mm,钢质堵板应经压盘或螺母压紧。

5、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和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的钢管配线,在下列各处应装设不同型式的隔离密封件:

  1. 电气设备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

  2. 管路通过与其它任何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管路通过楼板或地面引入其它场所时,均应在楼板或地面的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件;

6、密封件内必须填充水凝性粉剂密封填料。粉剂密封填料的包装必须密封。密封填料的配制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浇灌时间严禁超过其初凝时间,并应一次灌足,凝固后其表面应无龟裂。

04

本安线路

1、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不得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本质安全电路或关联电路,严禁与其它电路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

2、两个及以上的本质安全电路,除电缆线芯分别屏蔽或采用屏蔽导线者外,不应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

3、配电盘内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或其它电路的端子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当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高于端子的绝缘隔板或接地的金属隔板隔离;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的端子排应采用绝缘的防护罩;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其它电路的盘内配线应分开束扎、固定。

4、所有需要隔离密封的地方,应按规定进行隔离密封。

5、本质安全电路及关联电路配线中的电缆、钢管、端子板,均应有蓝色的标志。

6、本质安全电路本身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不应接地。电缆屏蔽层,应在非爆炸危险环境进行一点接地。

7、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采用非铠装和无屏蔽层的电缆时,应采用镀锌钢管加以保护 。

05

保护接地

1、 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2、 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的接地线;该专用接地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与相线相等的绝缘。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外壳等,应作为辅助接地线。

3、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

4、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接地干线宜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连,连接处不得少于两处。

5、 爆炸危险环境中的接地干线通过与其它环境共用的隔墙或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护。

6、 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线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相连,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7、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备与接地线的连接,宜采用多股软绞线,其铜线最小截面面积不得小于4mm2,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

8、 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或接零芯线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连接;钢带及金属外壳应与设备外接地螺栓连接。

9、 爆炸危险环境内接地或接零用的螺栓应有防松装置;接地线紧固前,其接地端子及上述紧固件,均应涂电力复合脂。

06

防静电接地

1、 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除并列管道外不得互相串连接地。

2、 防静电接地线的安装,应与设备、机组、贮罐等固定接地端子或螺栓连接,连接螺栓不应小于M10,并应有防松装置和涂以电力复合脂。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3、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可不另装跨接线。在腐蚀条件下安装前,应有两个及以上螺栓和卡子之间的接触面去锈和除油污,并应加装防松螺母。

4、 容量为50m3及以上的贮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应连接成环形的闭合回路。

5、 引入爆炸危险环境的金属管道、配线的钢管、电缆的铠装及金属外壳,均应在危险区域的进口处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