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设备求购 > 烟气分析仪
设备供求

烟气分析仪

发布时间:2024-11-25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年胜利油田技术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框架招标采购方案[24914284]-包五环保烟气分析仪\便携式 O2:0-25% CO:0-200ppm NO:0-200ppm NO2:0-1000ppm 分辨率0.01% 0.1ppm(招标编号:NWZ241121-3719-042137),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烟气分析仪\便携式 O2:0-25% CO:0-200ppm NO:0-200ppm NO2:0-1000ppm 分辨率0.01% 0.1ppm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烟气分析仪\便携式 O2:0-25% CO:0-200ppm NO:0-200ppm NO2:0-1000ppm 分辨率0.01% 0.1ppm 1.000 台

2 综合烟气分析仪\便携式 O2:0-25% CO:0-10000ppm NO:0-4000ppm NO2:0-500ppm SO2:0-5000ppm 1.000 台

3 LDAR泄漏监测与修复仪器\1-50000ppm 0.5ppm 便携式 1.000 台

4 页岩膨胀仪\0-25mm 0.01mm 1.000 台

5 多功能测量仪\-200-1370℃ 0.3℃ 1.000 台

6 纺织品防静电性能检测装置\5kΩ-100TΩ ±5% 1.000 台

7 辐射热传导测试仪\0-30KW/m2 ±0.1℃ 1.000 台

8 热阻湿阻测试仪\0-2m2K/W 1.000 台

9 烟度计\光吸收比:0-99.9% ±2% 1.000 台

10 黑烟车抓拍系统\0-5级 便携式 1.000 台

11 臭气浓度检测仪\臭气:0-1000OU TVOC:0-100ppm 便携式 1.000 台

12 便携式环境污染气体检测仪\0-1000ppm 便携式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企业或代理生产商开标日前1095天(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时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不少于五项标的物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与发票须对应,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需提供生产商所投产品烟气分析仪、便携式环境污染气体检测仪(甲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复印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限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范围)。如所投产品CPA产品名称与标的物名称不完全一致,需书面承诺“所投产品CPA满足技术要求”。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18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为货物提供适合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及保险保障等,以确保其安全稳妥到达交货地点。在公路运输时,需将货物的物流信息及保险保障凭证同步达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以确保货物可在线查询跟踪。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积极配合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见附件)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若中标,不得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如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出现合同履约问题,接受中国石化及胜利油田取消交易资格等违约处理。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代理商参与报价,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若为代理商参与须在附件文件中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文件和维保承诺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家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或者生产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否决投标。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投产品组成部件如若涉及防爆、防爆CCC认证、CPA、特种设备等国家强制认证,需提供合格产品及相关证件资料,满足现场使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20日9时0分 至 2024年11月29日15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张伟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席琦 联系人: 张伟璇

电   话: 0546-8511678 电   话: 022-58068998,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xiqi.sl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wx@sinopec.com